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本市“两新”组织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准备阶段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示》,全文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批活动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中指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可以采取灵活管用的方式开展活动,以及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本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两新”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补充提示如下。 1、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各区县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社会工作党委,要按照中央《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排摸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4月20日前原则上整顿完成。对书记缺位或能力较弱的,要落实上级党组织下派党建指导员或抓紧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从组织上确保所属“两新”党组织按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梳理党员组织关系。“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党组织关系隶属自身的党员,要落实教育管理的责任,确保全部纳入教育实践活动;对党组织关系仍在本组织,实际已流动的党员,要督促帮助其按照以工作地为主的原则抓紧落实组织关系,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街道乡镇党员服务中心要落实接纳流动党员的责任。所有“两新”组织党组织都应在4月底前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3、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学习教育。要紧紧抓住让党员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核心,结合“两新”组织的实际情况,注意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学习,如选学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习材料的重要篇目,参加报告会、讲座、故事会,观看电教专题片,参观红色纪念场馆,运用上海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基层党建网、“两新”互动网等网络平台开展互动学习等。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对缺少场地、资源、设施的“两新”组织,各街镇党员服务中心要跨前一步、统筹安排,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对流动党员可通过开放式党课、寄送学习资料等开展学习。 4、广泛征求意见。“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注重听取业主和职工群众对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贯彻党的作风建设要求的意见建议。对从事交通出租、会展、商贸、物流等服务行业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协调企业管理层,开展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的工作,促进本单位本行业改进作风。要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岗位建功活动。从事服务行业的“两新”组织党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佩戴党员徽章,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展现良好形象。 5、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区县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社会工作党委,切实加强对“两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分类指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直接的领导责任,指导所属“两新”组织党组织按要求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并帮助解决开展活动所必要的条件。“两新”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域党组织,要加强“条”、“块”联动,督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