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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钢月浦资产] 阅读数: 日期:[2015-2-16]

 

各街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鼓励各类服务业项目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2015年度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体现创新发展——信息服务领域或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在服务业新兴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特性的重点项目。2、体现转型发展——制造业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项目;3、体现集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及为促进集聚区发展制定的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类项目;4、体现改革突破——本市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商务委员会投资促进科(泰和路245号3号楼304室),申报材料须经由项目单位所属街镇、园区盖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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