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第31号)文件要求,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号召,加强互联网+税务的应用,帮助纳税人提高电子票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宝山区税务局纳税人学堂将举办部分企业“电子发票业务应用”的培训,现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8年5月17日(周四) 下午2点 (二)培训地点:铁山路988号3楼(319)室 (三)课程安排 1: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政策。主讲人:货劳科鲁海峰 2:重点行业电子发票应用场景介绍。主讲人:中软讲师 二、培训要求 各企业派1人出席即可,请准时参加培训。 |